当我刚成为基督徒的时候,我都没过着灵修的生活。还记得当时的我,非常叛逆,不喜欢去团契,更不喜欢听牧师讲道,因我觉得很闷很无聊。
当时,我交了许多坏朋友,很喜欢和他们一起去巴拉路看别人跑车,我觉得这样很好玩,也约了三五个朋友去那里跑车。当天跑车时,我发生了车祸。我电单车连人一起翻,还在地板拖了一路。奇怪的是,我只有手臂擦伤,而对方却满身是血。在那一瞬间,我感觉到上帝是爱我的。虽然我很叛逆,但他依然爱我。从那天开始,我跟上帝立一个约那就是认罪悔改,每天过着灵修、祷告的生活,成为上帝所喜悦的好孩子。那天开始,如果我忘记灵修、祷告,总觉得很不舒服。
只要每天过着灵修、祷告的生活,你会渐渐地发现你和朋友的人际关系越来越好了。因此,我们要学习每天都过着灵修、祷告的生活,活出主基督的样式,也为主做美好的见证。让我们一起学习和警醒在主面前。
(黄祖禄顾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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